2009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政策解答(2)
五、身份證丟失怎么辦?
答:考試時身份證可以使用第二代身份證,也可以使用一代身份證,身份證丟失人員請攜帶派出所開具的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所填一致
六、去年以前畢業(yè)但有文件規(guī)定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待遇的,是否可報要求2009年畢業(yè)生的崗位?
答:我省公務員招考對象并沒有“應屆”“非應屆”的字樣的要求,是按照崗位要求的畢業(yè)年限進行審核的,故如果是去年以前畢業(yè)但有文件規(guī)定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待遇的,不可以報考崗位要求2009年畢業(yè)生的崗位。
七、報名序號忘了怎么辦?
答:登錄報名系統(tǒng),點擊報名服務器,選擇“查詢修改”(別選“首次報名”),然后點擊最下方的紅字“找回報名序號”,接著輸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可找回你的報名序號。
八、在聘的大學生村官是否能考公務員?
答: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公務員錄用或其他單位的聘用都不能凌駕于任何有效的合同之上,選聘合同存續(xù)期間是不能被錄用或聘用的。也就是說,你不可能一邊當公務員或者當教師,一邊還有選聘合同在身,但是如果解除了合同,可以被錄用。
為了讓大家有充分的選擇自由,經(jīng)省選聘辦研究決定,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已選聘到村任職的人員,不管是否滿服務期(即:包括今年考上村官的在內(nèi)),均可參加其余單位的招聘或錄用考試,一旦考上,組織人事部門都將與其辦理解聘手續(xù)。
具體規(guī)定如下:
2009年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在未簽訂合同前,不受合同約束,可以報名參加機關(guān)招錄公務員或企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的考試;
2009年報名參加選聘到村任職考試的人員簽訂選聘合同后,根據(jù)選聘合同的相應條款,只要被其他單位確定為擬錄用或聘用的公務員或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由選聘人員本人提出申請,各級人事部門即可與其辦理合同解除手續(xù)。
2008年選聘到村任職的人員,在未滿兩年服務期之前,可以按上述規(guī)定報考公務員或企事業(yè)單位人員,但不享受任何優(yōu)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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