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阜新市原市委書記王亞忱已退休10年,但仍然編織了一個龐大的家族權力網(wǎng)。
像王亞忱一樣,許多高官退休后仍然權力猶在,靠的是什么?筆者認為,靠的是權力的“可持續(xù)腐敗能力”。
其實,貪官往往是“明白人”,他們知道,即使是自己貴為一方父母,但“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官是當不了一輩子的,于是,有些人選擇了在位時大撈一把,以便日后衣食無憂;但也有些官員更“高明”,他們在位的時候,利用手中的公權力,為他人牟取利益,并未直接收受他人的好處,而是等到退休后,再到幫助過的人的公司掛個名,當個股東、顧問什么的,享受著源源不斷的好處,這就是人們耳熟能詳?shù)?ldquo;腐敗期權”。比如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麥崇楷在位時為簡某牟取好處,退休后,簡某單方面出資2000萬元建“成豐大廈”,并將其兒子麥永成列為合伙人。讓自己手中的公權力在退休后也能享受到好處,這種“腐敗期權”其實就是貪官們創(chuàng)造“可持續(xù)腐敗能力”的具體體現(xiàn)。
還有更高明做法,在任時栽培自己的親信,日后退休了還能假借這些親信手中的公權力,進行腐敗,這是比退休前大撈一把更有效的東西,也是比“腐敗期權”更有持續(xù)動力的東西。有自己的人在,則總有法子繼續(xù)撈錢,這就是貪官“可持續(xù)腐敗能力”的另一種表現(xiàn)。
不過,“可持續(xù)腐敗能力”也有持續(xù)時間長短的問題,有些親信,“人走茶涼”,置貪官的苦心栽培于不顧,這個“可持續(xù)腐敗能力”的持續(xù)性就不長。所以,王亞忱算是絕頂聰明的人,“肥水不流外人田”,王亞忱栽培別人同時,更栽培自己的女兒王曉云、兒子王曉剛。這種腐敗能力真正能“可持續(xù)發(fā)展”,自己在任時腐敗還不算,還可以利用子女、親屬手中的權力進行腐敗,可持續(xù)地進行發(fā)展。所以,栽培自己的子女和親屬,代替自己掌握公權力,是貪官“可持續(xù)腐敗能力”的高境界。
栽培親屬與子女當官,創(chuàng)造“可持續(xù)腐敗能力”的腐敗是最惡劣的。王亞忱的事例表明,如果一個貪官不僅僅自身腐敗,而且還讓子女也當官,具有“可持續(xù)腐敗能力”,那么對于民眾來說不僅僅是壞消息,簡直是噩耗了,因為這不僅僅是刮地皮,更是掘地三尺的問題。
所以,我們要高度重視貪官的“可持續(xù)腐敗能力”這一問題,在吏治上要下大功夫,除了在選擇人才上要民主、透明、公開、公平、公正,更要實行“官員任職回避”,無論其有多大的才華,都要考慮到他是不是主要領導的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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