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沛縣招聘80名中小學教師簡章 7月21日至24日報名
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09年全縣計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0名,其中高中20名,農村初中30名,農村小學30名。
一、招聘條件
(一)高中教師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只限沛縣現(xiàn)有公辦高中(含職教中心)已經聘用的教師報考(以聘用合同書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內(
(二)初中教師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30周歲以內(
(三)小學教師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年齡不超過28周歲(
(四)應聘人員應專業(yè)對口,非師范類、小學教育本科報考專業(yè),應與其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一致。
(五)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五)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觸犯刑律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原因不宜從事教育工作的。
二、招聘計劃(見附表)
三、報名程序及方法
(一)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7月21日至24日(7月27日上午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7月28日
面試時間:8月1日
公示時間:8月2日至5日
(二)報名地點:縣教育局。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5:30。每天公布報名結果。報名結束后,將報名者信息公示三天。
(三)報名時交報名費100元,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聘用合同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名時要填寫《沛縣中小學教師招聘登記表》,每人填報一個志愿,只填報學校類別,不填報到具體學校。
(五)原則上每科報名人數達到招聘計劃的2倍才能開考,如有的科目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的2倍,仍可以開考,但是招聘計劃按缺考人數的2:1遞減。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取100分考核制。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內容主要為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
(二)面試:筆試成績及格者,按學科招聘計劃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現(xiàn)場抽取課題,先備課,后說課,備課30分鐘,說課10分鐘。評委現(xiàn)場評分,當場亮分。
五、確定擬聘人員
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加,計算出每人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員?偡窒嗤瑫r,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公示
擬聘人員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有問題,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后,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應聘學校報到,凡一周內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八、組織領導
為保證選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縣成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子華(沛縣縣委常委),副組長賀偉(沛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成員為監(jiān)察局、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司法局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教育局,辦公室主任鄭恒良(沛縣教育局局長)。選聘工作由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由縣監(jiān)察局、公證處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12388(縣監(jiān)察局舉報中心)
89616891(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
咨詢電話:89622586
沛縣人事局
沛縣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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