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錄用規(guī)則來看,“剛性”規(guī)則或成趨勢,F在,很多省區(qū)市的錄用規(guī)則為“剛性”規(guī)則,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直接累加計算,或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一半的原則累加計算,根據計算結果確定名次,按照1:1的比例等額進入體檢和考察名單。就當前形勢來看,采用“剛性”規(guī)則,顯然可以壓縮人情關系“操作”空間,更好地保證公正性和透明度。
就考試形式來看,“職位競爭考試”仍是趨勢。當前,公務員錄用考試應當采用“職位競爭考試”,還是統一“資格考試”,爭議很多。持“資格考試”觀點的人認為,“我國沒有建立統一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中央和國家機關與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考試時間不統一,考試成績也不能互相承認,許多考生在各地不停奔波,財力、精力等耗費頗大,這些都使得公務員考試的招考成本很高,極不利于選拔優(yōu)秀人才”。但是從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看,當前仍是堅持考試錄用公務員必須有職位空缺,按照空缺職位的具體要求,一律面向社會實行職位競爭考試。從國情看,我國地區(qū)經濟和教育發(fā)展不均衡,誠信機制尚未成熟,“職位競爭考試”有利于體現地區(qū)差異,便于公務員錄用實際操作,有利于保證“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機制的貫徹落實,因此,在相當一段時期,仍應當以“職位競爭考試”為錄用考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