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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務員學法用法考試考核成績將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任職、定級和晉升的重要依據(jù)。對學法時間每年累計未滿40個學時或考試考核不合格的,當年度不得評為考核稱職以上等次和晉升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