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徐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2020年江蘇徐州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已公布,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其公布如下:
徐州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通知
一、時間地點
各縣(市)區(qū)各單位分時間段進行審核:
1.報考市直機關及參公單位、新沂市、銅山區(qū)、泉山區(qū)普通職位的考生于1月19日(周日)上午9:00至下午4:30進行資格復審(共1天)。
2.報考豐縣、沛縣、睢寧縣、邳州市、賈汪區(qū)、鼓樓區(qū)、云龍區(qū)普通職位的考生于1月19日(周日)、1月20日(周一)上午9:00至下午4:30進行資格復審(共2天)。
復審地點:徐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招聘大廳(淮海食品城南側)。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須提供結婚證、在徐州一方的有效身份證、雙方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須提供父母在徐州的戶籍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須提供安置地戶籍證明或有效身份證,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身份報考的還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證、縣(市、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須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須出具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5、省、市統(tǒng)一組織選聘的大學生“村官”職位的人員,須出具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的相關證明;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
考生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故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棄權處理?忌鐭o特殊情況不得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需由本人書面授權,由被委托人攜帶本人及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相關資格復審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請考生隨時關注徐州黨建網(wǎng)(www.xzdj.cn)“公務員考錄專欄”發(fā)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咨詢電話:0516-80800319
附件:徐州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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