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誠信問題,有下列行為的,或被終身禁考!
2020年國考即將來臨,預計2020年國考將在10月開始報名,11月或12月進行筆試,留給大家準備的時間已經不多了。應該說,每年的公務員考試競爭都非常激烈,要想成功上岸可不容易,隨著新公務員法的正式實施,公務員報考和招錄的條件和要求也越來越高。大家在報名前,要仔細閱讀招考簡章,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條件,雖然近年來的公務員考試都是網上報名和網上初審,但資格審查是貫穿始終的,任何時候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或不符合條件的都要進行糾正,近年就不乏已經入職都被取消資格的案例。需要重點提醒大家的是,在公務員招錄中,誠信非常重要,大家在考試中的行為會被記錄在誠信檔案,作為公務員招錄和報考的重要依據。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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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環(huán)節(jié)的不誠信行為
這一環(huán)節(jié)主要針對獲取考試資格的不誠信行為進行記錄,主要包括學歷造假、證書造假、經歷造假。如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明明要求大學本科學歷才能報考,考生只有大專學歷卻偽造本科學歷報名的。有的崗位要求考生提供英語四、六級證書,考生沒有證件而進行造假的。招考選調生時要求考生獲得過獎學金或者有學生干部經歷,沒有這些經歷卻進行造假的。當然,還包括政治面貌造假、基層工作經歷造假等行為,也算是不誠信行為,將記錄進誠信檔案。需要說明的是,由于理解方面產生的不符合條件報考,不算不誠信行為,如招考條件為法律專業(yè),考生因為所學專業(yè)中主要有法學并且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認為自己有報考資格最終被取消的,不算不誠信行為。
考試環(huán)節(jié)的不誠信行為
這一環(huán)節(jié)的不誠信行為比較多,一旦查實后果非常嚴重。比如考試過程中有作弊或者替考的行為,有買賣答案等行為(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買賣的答案最終被證實為虛假的答案,對于考生來說依然算作弊);有持虛假證件參加筆面試的行為;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讓他人代替體檢的;政審環(huán)節(jié)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比如個人檔案里有虛假材料。這些行為都屬于不誠信行為,特別是嚴重的舞弊行為,一旦發(fā)現,將終身禁考公務員。
錄用環(huán)節(jié)的不誠信行為
這一環(huán)節(jié)的不誠信行為主要體現在棄考和棄錄上。一是無故棄考,已經確認進入面試,卻在面試當天無故棄考的,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點要和一些特殊情況區(qū)分開,如生病無法參加面試,考試遲到沒有進入面試考場的。二是放棄錄用,已經通過了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并且被公示后,又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這樣的情況雖不多見,但還是有,比如有的在國考、省考中同時考上了相關崗位(國考一般在前),但是認為省考崗位更適合自己準備放棄國考崗位的,將被記入誠信檔案,因為這不僅是對他人公務員考試機會的占用,也是對招考機關招錄資源的一種浪費,所以這種情況是必須要受罰的。
當然,上述行為除了一些嚴重的行為如舞弊、騙取考試資格之外,是不會被終身禁考的。但每年以及各個系統(tǒng)的要求都不一樣,比如你放棄國稅系統(tǒng)的錄用,可能被終身禁考國稅系統(tǒng)系統(tǒng),但是可以報考其他單位的公務員,大家要認真關注招考公告和一些具體的規(guī)定。公務員考試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很嚴格,大家一定不能抱有僥幸心理,要誠信備考、誠信考試,畢竟,如果考試的時候都不誠信,我們怎么能相信在工作之后能公平公正地為人民服務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