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徐州市豐縣政府辦公室(法制辦)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2017年徐州市豐縣政府辦公室(法制辦)選調工作人員簡章已發(fā)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公務員工作辦公室(豐縣工農南路50號)。江蘇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fā)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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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政府辦公室(法制辦)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相關文件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豐縣政府辦公室(法制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豐縣黨政群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內設科室工作人員2名。
三、選調條件
1.具有較強政治素質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夠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2.年齡、學歷:限35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
3.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廉政建設規(guī)定;
4.專業(yè)要求:法律類專業(yè);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2015年以來鄉(xiāng)鎮(zhèn)通過公開招錄的公務員;
與用人單位簽訂設有服務期限的合同,截至2017年9月25日未滿服務期限的人員;
截至2017年9月25日尚處于試用期,未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的;
2016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或2015、2016年度考核連續(xù)兩次基本稱職的;
觸犯刑律的(含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紀律處分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法: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3.報名地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公務員工作辦公室(豐縣工農南路50號)。
4.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不含報名表所貼照片),并于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②填寫《豐縣政府辦公室(法制辦)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③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通過報名及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公務員工作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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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筆試設置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核減選調計劃,直至取消本次選調。筆試內容為法律知識,主要測試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復習范圍。筆試總分為100分?忌鷳凑铡稖士甲C》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面試。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進入面試,側重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
3.總成績計算方法。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按從高分到底分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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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察。面試結束后,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考察,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與職位的匹配性。
2.體檢?疾旖Y束后,根據考察情況,按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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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擬選調人員名單在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lián)系方式。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不予選調。
。ㄎ澹┺k理調動及任職手續(xù)
選調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xù)。
五、其它
選調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和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本公告由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和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法制辦)——89210344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9215303
監(jiān)督舉報電話:縣人社局監(jiān)察室89205155
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