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防治學生欺凌需要精細化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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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學生欺凌需要精細化指導


對校園欺凌案的調查顯示,一些學生長期被欺凌但不敢告訴父母、老師,有的是因為受到欺凌者的威脅,有的是怕告訴父母、老師后被訓斥。防治校園欺凌、傷害,家長的第一要務,就是告訴孩子什么是傷害,受到欺負、傷害后不要怕,要大膽地告訴父母和老師。
教育部昨天召開發(fā)布會,介紹中小學生安全教育開展情況。據透露,目前教育部正研究制訂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指導各地各校系統(tǒng)開展防治工作。
去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fā)《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提出要研究制訂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全面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要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監(jiān)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研究制訂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是對這個《意見》的貫徹落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對于校園欺凌、暴力對學生成長的危害,人們已經看得很清楚,對于要全力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讓校園更陽光、更安全,也已達成社會共識?墒,究竟怎樣防治校園欺凌、暴力,具體到實踐,我國學校教育、家庭教育都有不少困惑。最近,四川樂山市一家幼兒園以“如果你的孩子在幼兒園被其他小朋友欺負了,你覺得該怎么辦?”為題,對幼兒家長做了一份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約60%的家長表示應該培養(yǎng)孩子強硬的性格,被欺負時要“打回去”;有25%的家長認為,孩子被欺負后,應當遠離施暴者,而不是以暴制暴。這個調查結果很有代表性,暴露了防治校園欺凌“不知道怎么做”的困境。
家長教育被欺負的孩子“打回去”,當然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被欺負,不要吃虧,但這并不利于沖突的解決,也不利于培養(yǎng)孩子良好的行為習慣,還可能讓校園欺凌、暴力進一步增多。當發(fā)現孩子被欺負時,父母應該首先肯定孩子把被欺負的事告訴家長,而不是教訓他“不打回去,就不要哭著回來”。防治校園欺凌、傷害,家長的第一要務,就是告訴孩子什么是傷害,受到欺負、傷害后不要怕,要大膽地告父母和老師。對校園欺凌案的調查顯示,一些學生長期被欺凌但不敢告訴父母、老師,有的是因為受到欺凌者的威脅,有的是怕告訴父母、老師后被訓斥。鑒于此,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指導手冊,應該告訴家長如何處理孩子在校園里遇到的沖突,如何培養(yǎng)孩子良好的行為習慣。
對于學校教師來說,目前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比如,對于何為體罰、變相體罰,何為正常的批評,目前也只有概念,沒有具體的操作標準。有一些老師擔心批評學生,被質疑為變相體罰,于是干脆對有不良行為甚至違規(guī)的學生不聞不顧,甚至放任嬌縱。這是一些地方校園欺凌高發(fā)的重要原因。教師的行為不能用“愛生愛教”、“不得體罰、變相體罰”一語蔽之,有必要明確何為體罰、何為變相體罰,以及哪些行為是正常批評,不要怕太具體,越具體越好。
最近國務院發(fā)布的《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對有不良行為、暴力行為的學生,探索建立由校園警務室民警或者擔任法治副校長、輔導員的民警實施訓誡的制度,以及健全專門學校接收學生進行教育矯治的程序。這些要求也需要進一步細化,包括由什么機構來調查學生的不良行為和暴力行為,依據什么來認定其欺凌、暴力行為做出處罰,對于處罰當事學生有申訴的權利,等等。如果不加以細化,就可能遭遇“執(zhí)行難”尷尬。
研究制訂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可以借鑒國外治理校園欺凌的做法,面向中小學(幼兒園)校長(園長)、老師、學生家長廣泛聽取意見,征集類似“如果你的孩子在幼兒園被其他小朋友欺負了,你覺得該怎么辦?”這樣的十分現實的問題,了解學校、老師、家長在教育、管理學生時的現實困惑,然后組織教育學家、心理學家、法學家等專業(yè)人士,從教育學、心理學、法學等角度認真研討,給學校、老師、家長提供科學的解決方案。指導手冊應避免講大道理,而要注重實用性、操作性,以對防治校園欺凌、暴力進行精準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