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如皋市大學生村官選聘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
關于如皋市2017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資格復審及面試的通知
根據省市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江蘇公務員考試網現將我市2017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將收到電話或短信通知。
二、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5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資格復審地點:如皋市行政中心第三會議室。
面試時間與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三、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學生證;
3.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協議書);
4.本人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每張照片背后均須寫明姓名和畢業(yè)院校);
5.本人是中共(預備)黨員的,須提供院(系)以上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6.本人獲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獎勵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獎勵證書;
7.參加江蘇省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等活動的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者服務證》、服務所在地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等相關材料。
上述所有證件及材料(除照片外)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提供的材料及證書必須真實有效,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相一致,與選聘資格有關的材料必須齊全。
2.資格復審合格的,現場發(fā)放面試通知單;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0513-87199096。
中共如皋市委組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