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外語考兩次”擴大高考選擇權
本期為各位考生帶來了2017年江蘇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外語考兩次”擴大高考選擇權。江蘇公務員考試中,申論是最能拉開考生成績的一門科目,積累對于申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ǎng)溫馨提示考生閱讀下文,相信能給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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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考兩次”擴大高考選擇權
11月9日,上海市教委發(fā)布了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2017年起,上海市統(tǒng)一高考外語科目考試實行一年兩考,包括筆試和聽說測試,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和6月,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可選擇參加1次或2次外語考試,較高一次成績將被計入高考總分,選擇參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其外語考試成績同時作為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外語科目的一次考試成績。
這是對2014年9月頒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下文簡稱《意見》)的具體落實。該《意見》指出,“保持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shù)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外語科目兩次考試,選擇最高分數(shù)計入高考總分,其積極意義毋庸置疑。這可減少一次考試的偶然性,能更客觀地評價考生的科目實力,相比之前“畢其功于一役”,是一大進步。
針對兩次考試,輿論也有其他意見,認為這會增加學生的考試負擔,為了“刷分”,很多考生兩次考試都會選擇參加,由此把高考戰(zhàn)線進一步拉長。一門外語兩次考還好,如果多門科目兩次考,會增加出“小高考”。
出現(xiàn)這一問題,與目前的高考錄取制度有關。我國高考錄取還實行按總分錄取的模式,即要把兩次考試最好的一次成績計入總分錄取,形象地說,就是多次考試為一次錄取服務。這和國外的統(tǒng)一考試多次考,比如美國的SAT(學術能力評估測試),一年考7次,考生繳一次費可選擇參加3次考試,每次考試都可以作為申請入學的依據(jù),學生自主申請大學,大學獨立招生,即多次考試、多次錄取是不同的。多次考試,一次錄取,按總分排序,很難讓考生從唯分數(shù)論中解放出來,而只有多次考試、多次錄取,才能讓考試更好地起到評價作用,促進大學建立多元評價體系,引導中小學教育逐漸擺脫應試教育。
這就需要我國在推進高考改革中,除了進行科目改革、考試改革之外,還要進行錄取制度改革。具體而言,要按國家教育規(guī)劃綱要提到的“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在高考改革中,積極推進招考分離、探索高校自主招生。
高考改革的出發(fā)點和目標,都在于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包括考試選擇權、科目選擇權、學校選擇權,以選擇權的擴大,來促進中學辦學進行多元教育,大學招生建立多元評價體系。
各地在推進高考改革時,要結合各地教育實際,在擴大學生選擇權方面進行深入探索,外語科目兩次考只是擴大學生高考選擇權的第一步。未來,其他高考科目也應該逐漸實現(xiàn)多次考試,最終形成多次考試、多次錄取的高考招生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