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公務員考試政策解讀之基層工作經歷如何證明
近兩年江蘇省省級以上職位(除部分專業(yè)性較強或難以從基層選調的職位)均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選拔。如2014年江蘇省紀委,省委辦公廳,省法院等之外,省級機關全部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錄。南京市市級機關招錄計劃的70%也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因此考生在報考之前要明確“基層工作經歷”的具體含義,它指的是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職位要求為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在進入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有關證明,那么哪些材料可以證明自己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呢?江蘇公務員考試網專家提醒考生,以下材料均可以證明自己的工作經歷:
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或者養(yǎng)老保險繳納單,或者加蓋單位公章的工資發(fā)放單,或者單位出具的加蓋公章的證明,或者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就業(yè)登記證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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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蘇公務員考試典型問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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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或者養(yǎng)老保險繳納單,或者加蓋單位公章的工資發(fā)放單,或者單位出具的加蓋公章的證明,或者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就業(yè)登記證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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