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金湖縣公務員招錄計劃職位編制工作的通知
中共金湖縣委組織部
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金人社發(fā)〔2012〕54號
關于做好2013年度公務員招錄計劃職位編制工作的通知
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縣2013年度公務員招錄工作,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公務員招錄計劃職位編制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2〕361號)精神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公務員招錄計劃職位編制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fā)〔2012〕310號)要求,現(xiàn)將編制全縣2013年度公務員招錄計劃職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報范圍
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法院、檢察院、工商聯(lián)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經(jīng)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二、編報原則
1、編制內(nèi)申報。在行政編制、政法等專項編制和參照管理單位編制范圍內(nèi),仍有空缺編制且工作急需的單位可申報招錄計劃,各級機關使用的地方自定編制和行政附屬編制不得用于公務員招錄。
2、從緊掌握、逐步補充。各單位招錄計劃必須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nèi)(含政策性安置增編數(shù))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按照從緊掌握、逐步補充的要求,科學合理地編報招錄計劃,嚴禁滿編、超編編報招錄計劃。2013年我縣暫不設置招錄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
3、職位條件設置從寬。職位條件的設置,除法律、法規(guī)和章程有明確規(guī)定外,一般不得附加年齡、性別、相關單位(系統(tǒng))工作經(jīng)歷、畢業(yè)院校類型等限制條件,不得設置須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要求,尤其不得設置與職位工作無關的條件。
招錄職位專業(yè)設置原則上按《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規(guī)定大的學科門類設置或不設限制,一經(jīng)確定,不再放寬或更改、變通。
三、相關要求
1、各單位的計劃職位于10月12日前,按職責分工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管理科。
2、上報2013年招錄計劃職位正式報告的同時,請一并報送電子版。
3、計劃、職位審核通過后,不再進行調(diào)整,請各單位認真審核把關。
4、逾期未報招錄計劃的單位,將不列入2013年公務員招錄范圍。
聯(lián)系方式:
縣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 王靜 電話:86800337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管理科 張悅 電話:86896952
附件:(請登錄金湖黨建網(wǎng)主頁“資料下載”欄目下載)
1、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介表
2、2013年度考試錄用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簡介表
3、職位簡介表填寫說明
4、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
中共金湖縣委組織部 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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