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常州市武進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政策解答
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精神,經研究,現就2012年上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解答如下:
一、關于年齡、年限的計算問題
。ㄒ唬┠挲g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為1976年6月29日至1994年7月3日期間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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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8月31日。如:崗位要求“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即指截止上述日期滿2周年。
二、關于學歷的問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方可報名。
雙?茖W歷按?茖W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其第二學位所學專業(yè)可報考符合專業(yè)要求的崗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三、關于“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界定問題
。ㄒ唬“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12年8月31日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累計兩年以上。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作工作經歷。
。ǘ┰谑聵I(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四、關于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報考問題
。ㄒ唬┯蓢遥ㄊ。┙逃姓块T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y一招生考試,按規(guī)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
(二)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
。ㄈ┤〉密婈犜盒W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五、尚未就業(yè)、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2010、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其中,常武地區(qū)生源的畢業(yè)生可視作具有常武地區(qū)常住戶籍。
六、關于身份證的問題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錄用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在報名時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號碼的身份證,但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
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必須持有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方可報名或參加考試。
七、關于回避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八、關于資格審查問題
。ㄒ唬﹫竺麜r,考生應通過報名網絡準確填寫本人基本信息和崗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過20K)
。ǘ┵Y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2、社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屬于集體戶口的,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記表)、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證件。
崗位要求“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單位的聘用(勞動)合同,或者養(yǎng)老保險繳納單、工資發(fā)放單、工作身份、工作時間證明、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就業(yè)登記證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3、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5、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以上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考生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故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放棄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
九、關于體檢問題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
十、關于考試費用問題
按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筆試報名考務費98元/人,筆試報名考務費在網絡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于7月3日16︰00前通過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支付,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筆試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區(qū)人力資源培訓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常州市武進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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