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通市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2011年南通市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有專業(yè)加試的職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和專業(yè)加試成績合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予公布。
請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于2011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南通市人才服務中心(青年西路71號)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及任職經歷證明、《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縣(市)區(qū)考生加蓋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印章,市級機關考生加蓋單位印章] 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復審,代為復審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和專業(yè)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人員需通過傳真(0513~83558046)或電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出申請,并按規(guī)定進行遞補。
特此公告。
附:2011年南通市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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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于2011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南通市人才服務中心(青年西路71號)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及任職經歷證明、《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縣(市)區(qū)考生加蓋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印章,市級機關考生加蓋單位印章] 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復審,代為復審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和專業(yè)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人員需通過傳真(0513~83558046)或電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出申請,并按規(guī)定進行遞補。
特此公告。
附:2011年南通市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 南 通 市 委 組 織 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