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鹽城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工作安排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省屬駐鹽有關單位: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要求,現(xiàn)對我市2011年考錄公務員面試考生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確定的2011年全省招錄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在A類職位總分13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單科40分以上;B類職位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單科40分以上;C類職位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單科40分以上【其中: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總分8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單科40分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進行資格復審時招錄單位須提供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
、201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②其他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戶籍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與報考職位要求相關的材料。
、坌铚p免考試費用的特困家庭人員、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人員,應按考錄簡章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明。
、芰魧W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蒈婈犧D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迗罂悸毼灰筇峁┑馁Y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
三、資格復審的時間安排和工作分工
全市報考資格復審的工作,要求在5月30日前結束。市直單位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及地點詳見附件二。
報考各縣(市、區(qū))職位的人員,按照管理權限,分別由各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報考省以下垂直單位的人員,由該系統(tǒng)市級主管機關負責。
報考市直政府工作部門及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四、有關資格復審工作的幾點要求
1、要充分認識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公告要求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精心組織,科學安排,明確專人負責,認真做好資格復審的各項具體工作。
2、要堅持原則,嚴格把關。要按照《鹽城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等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職位要求,認真復核。凡報考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3、要及時匯總上報復審結果。請各縣(市、區(qū))、市直各單位以及省屬市級主管機關按照分工,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將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冊(附件一)一式三份,于5月30日前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錄用和職位管理處,聯(lián)系電話:86668206同時發(fā)送電子版至:yc5910@163.com、ycrsks@163.com。
附件一:2011年鹽城市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合格參加面試人員名冊
附件二:市直單位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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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要求,現(xiàn)對我市2011年考錄公務員面試考生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確定的2011年全省招錄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在A類職位總分13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單科40分以上;B類職位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單科40分以上;C類職位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單科40分以上【其中: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總分8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單科40分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進行資格復審時招錄單位須提供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
、201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②其他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戶籍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與報考職位要求相關的材料。
、坌铚p免考試費用的特困家庭人員、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人員,應按考錄簡章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明。
、芰魧W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蒈婈犧D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迗罂悸毼灰筇峁┑馁Y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
三、資格復審的時間安排和工作分工
全市報考資格復審的工作,要求在5月30日前結束。市直單位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及地點詳見附件二。
報考各縣(市、區(qū))職位的人員,按照管理權限,分別由各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報考省以下垂直單位的人員,由該系統(tǒng)市級主管機關負責。
報考市直政府工作部門及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四、有關資格復審工作的幾點要求
1、要充分認識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公告要求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精心組織,科學安排,明確專人負責,認真做好資格復審的各項具體工作。
2、要堅持原則,嚴格把關。要按照《鹽城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等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職位要求,認真復核。凡報考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3、要及時匯總上報復審結果。請各縣(市、區(qū))、市直各單位以及省屬市級主管機關按照分工,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將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冊(附件一)一式三份,于5月30日前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錄用和職位管理處,聯(lián)系電話:86668206同時發(fā)送電子版至:yc5910@163.com、ycrsks@163.com。
附件一:2011年鹽城市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合格參加面試人員名冊
附件二:市直單位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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