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亭湖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啟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28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能夠勝任報考職位的工作,身體健康;
5、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職位
主管部門 |
用人單位 |
專 業(yè) |
招聘 |
其他要求 |
環(huán)保 |
人力資源中心 |
公共管理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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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jiān)中心 |
安全生產及 建筑工程類有關專業(yè) |
1 |
適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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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廣中心 |
藝術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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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新區(qū) |
下屬事業(yè)單位 |
中文、文秘類有關專業(yè) |
1 |
有2年以上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
安監(jiān)中心 |
安全生產及 建筑工程類有關專業(yè) |
1 |
適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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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 經濟區(qū) |
下屬事業(yè)單位 |
中文、文秘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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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jiān)中心 |
安全生產類有關專業(yè) |
1 |
適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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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政府辦 |
應急事務 服務中心 |
中文、文秘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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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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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經信委 |
下屬事業(yè)單位 |
中文、文秘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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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計生委 |
區(qū)計劃生育協(xié)會 |
中文、文秘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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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城管局 |
區(qū)環(huán)衛(wèi)處 |
公共管理類有關專業(y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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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商務局 |
區(qū)商務綜合 監(jiān)察大隊 |
中文、文秘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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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貿易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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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農委 |
區(qū)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所 |
獸醫(yī)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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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農業(yè)行政 執(zhí)法大隊 |
農學或作物栽培學 |
1 |
適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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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科技局 |
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
機電控制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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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人社局 |
社保中心 |
公共管理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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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秘類有關專業(y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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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院 |
法律類有關專業(y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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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水利局 |
下屬事業(yè)單位 |
水利工程建設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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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交運局 |
下屬事業(yè)單位 |
交通運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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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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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住建局 |
區(qū)質監(jiān)站 |
建筑環(huán)境與 |
1 |
有2年以上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
區(qū)建管中心 |
土木工程或工民建 |
1 |
有2年以上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經歷,30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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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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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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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 、報名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招聘職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亭湖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交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張。
報名時間: 2010年9月6日至9月12日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5:00—18:00
報名地點: 鹽城市亭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1室(鹽城市建軍東路180號亭湖新區(qū)管委會綜合樓501室)
聯(lián)系電話:66691261
2、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報考職位,已報考該職位的考生需無條件服從。筆試具體內容參見《2010年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中的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內容。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得分率60%。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0年9月18日上午08:30-11:00,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報名者須于9月16日下午6時前到報名地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
3、面試
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含末位同分者)。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筆試成績須在所有參加面試考生成績的平均分之上,否則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
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先進行資格復審。對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 、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的權重計算總分,然后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有同分者,取筆試分數高的)。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德、能、勤、績”等方面的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出現(xiàn)缺額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筆試、面試、體檢的相關費用按有關規(guī)定收取。
5、公示、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相關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1 、報考者不得持偽造的證件或其它虛假材料報名。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聘用人員中被查出有假冒證書及其他虛假材料者,立即辭退。
2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全過程監(jiān)督。
3 、本簡章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附件:亭湖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專業(yè)參考目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